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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對設計其實一竅不通,所以決定從一個最通俗的題目──知名搖滾樂團佛利伍麥克(Fleetwood Mac)的故事──找出一些對創意有用的啟示。

  這種典型的搖滾樂團發跡故事,你們早就聽過了,不是嗎?幾個年輕嬉皮在一起搞音樂,運氣好出了一張暢銷專輯,從此暴紅。

  一般人都覺得這種故事沒什麼營養,他們的成功只是機緣,不值得學習。但我卻要告訴大家,從這個樂團的成功,我看到了兩個有用的啟示,可以讓我們學到:創意是怎麼來的。

「一萬個小時」定律

  第一個啟示,與創意的時間有關。當初,我會對這樂團產生興趣,是因為有個音樂界朋友問我,「你覺得佛利伍麥克最棒的專輯是哪一張?」「當然是《謠言》啦。」「你知道這是他們的第幾張專輯嗎?」「第三張吧?」「錯了,是第十六張。」

  重點就在這裡。推出《謠言》之前,佛利伍麥克整整花了十年,做了十五張專輯,但是水準多半很差,直到後來,他們終於找到了最好的團員組合與音樂表現。

  我們總以為,才華或創意是現成的,需要時很快就有。但佛利伍麥克的故事讓我們知道,創意不是這麼來的,它得花大量的時間來培養。很多心理學家最近都在研究一種「一萬個小時」的理論,意思是說,任何的複雜性認知工作,都要經過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,才能成為頂尖高手。他們研究過西洋棋史,發現除了一位例外,所有的西洋棋大師都花了一萬個小時的訓練,才變成大師。一萬個小時,如果每天練四個小時,相當於要練十年的時間。

  古典音樂大師也是這樣,所有偉大的音樂作品,幾乎都得投入一萬個小時練習,才寫得出來。有人會問,神童莫札特呢?莫札特從十一歲就開始作曲,但作品的水準其實並不好,甚至有人猜測是他父親寫的。

  等到莫札特寫出第一首偉大的作品降E大調第九號鋼琴協奏曲時,已經二十二歲,他早就花了十一年時間在練習。所以,他其實是「一萬個小時」定律的代表人物。

  我為了寫書,花了不少時間研究成功人物的幼年和年輕時期,結果發現,充滿創意的成功人物全都經歷過一段長時間、專注又有紀律的鍛鍊期。

  這就是我要說的,成功的創意與創新,往往需要相當長的醞釀期。

  第二個啟示,如果你聽過佛利伍麥克的前十六張專輯,就會發現,這個樂團走過了一連串有趣的演變:從最初的藍調走向搖滾,後來開始加入雷鬼,又搞起前衛搖滾,最後才發展出大家所熟悉的樂風。

  也就是說,佛利伍麥克從成軍到走紅的這十年,除了不斷在練習,更在不斷摸索、嘗試各種可能的音樂形式,直到找出最好的一種。

節錄於:《異數》作家葛拉威爾 創意來自一萬個小時的練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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